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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列表


本學院修業年限,碩士班以1~4年為限,博士修業年限以2~7年為限。碩士班最低畢業學分數為24學分,博士班最低畢業學分數為18學分。以學位在職生身份錄取入學之研究生未在規定修業年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
各學程課程請參考 法規及清單>學生及修業 內 之 各學程修業辦法內所附課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