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
一、 申請方式:備妥文件於115.08.24(一)下午4點前繳交紙本到永續學院辦公室並請掃描電子檔(須包含申請人與指導教授親筆簽名)Email :ncu26700@g.ncu.edu.tw (電子檔命名方式:永續〇〇〇〇 博士學位學程〇年級-姓名-學號)。
二、 獎勵資格:本國籍非在職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在學研究生,並已獲本學院或本校(含院、系所、指導教授等)或企業提供獎助合計每月至少1萬元者。申請本獎學金之博士生不得重複支領「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之獎學金。
三、 獎勵金額:教育部每月補助新臺幣3萬元、學校(含院、系所、指導教授等)及企業每月合計補助1萬元,每位博士生每月補助總額4萬元。
四、 獎勵期間:115學年度獎勵期間為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於獎勵期間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補充說明:
1.申請截止後,計經院會議審核後提送校方會議審定,再行報教育部申請之。
2.本學院本次送案皆為新申請,請依新申請之要求備齊相關申請資料。


